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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滁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公告
2023-06-21 21:59:19   地区:安徽   浏览:0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聘用上岗

  笔试和体检合格的拟补录人员,公示7天后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由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当年从第一次上岗时间计算6个月内若有基层特岗流失人员,在当年度笔试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按照补录程序自行组织补录。

  八、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等政策按照《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关于印发<滁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劳动报酬分配实施细则>的通知》(滁人社发〔2018〕342号)和《关于调整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滁人社发〔2022〕81号)执行。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附件:

  1.滁州市2023年本级及县(市、区)补录基层特定岗位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2.滁州市2023年基层特定岗位补录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政策咨询电话:0550-3042118(滁州市人社局就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0-3022253(滁州市人社局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0-3027850(派驻市应急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