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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6-25 09:40:34   地区:广西   浏览:0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6月21日。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报名首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四)缴纳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缴费,缴费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缴费后未参加考试或缺考的,视为自愿放弃,一律不予退费。

  (五)考试。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符合应聘条件人数原则上达到1:3方可开考;若达不到1:3但确急需进人的,经核准后可核减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至1:2开考,仍旧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对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2.确定面试人选。

  (1)同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小于1:20的,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

  (2)同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20的,需增设笔试筛选环节。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排名依据。

  3.考试通知:笔试(如需增设的)、面试前一般提前至少2个自然日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短信等)通知考生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方式等具体事宜,因考试时间距离报名结束时间不足2个自然日而无法提前2日通知的,应在报名时提醒报考人员注意接收笔试、面试通知。进入考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如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及考试(含签到、抽签)的,取消考试资格。

  4.面试方式。包括结构化面试、试讲两种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需要确定对应面试方式(详见计划表“考试方式”)。

  (1)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言行举止、理解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个程序。

  (2)试讲:试讲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效果、教师基本素质等进行考察,试讲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个程序。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最终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计算均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根据不同招聘岗位需要确定具体考试方式。同一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同一组考官在同日内完成,考官面试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

  (六)考察。

  确定拟考察人选:根据考试成绩排序,结合招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以招聘岗位数1:1、1:1.5或1:2比例确定。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均不能列为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组织考察:由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人选的资格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结论。如考察人选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可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