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职业院校
2023年山西工程技术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3-06-21 20:43:43   地区:山西   浏览:0

  3.报名提交材料:

  (1)填写《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登陆本院网站人力资源部网页下载填写)。

  (2)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相应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扫描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

  (4)能反映本人科研学术水平的论文、荣誉证书、科研成果,就业推荐表等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科研成果及文章收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聘任情况、学术荣誉等信息。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院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地点、准备材料、注意事项等信息。

  (三)考核方式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由山西工程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聘人员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院、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此外,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准入信息查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通过规定的查询平台对考察对象进行准入查询。

  体检、考察不合格,查询结果不通过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核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责任承诺书》,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