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研究机构
2023年安徽省工程咨询研究院面向社会引进人才公告
2023-06-21 20:52:38   地区:安徽   浏览:0

  4.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安徽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发放面试考核通知书。

  (四)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的有关事项在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官网另行通知。参加面试考核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考核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招聘岗位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参加面试人员顺序由当天抽签顺序确定,面试考核每人3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及运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理解与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素质及潜能等。实际进入面试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设定最低分数线70分,对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行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面试最终成绩在面试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官网进行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应聘人员面试最终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应聘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4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2018版)的通知》(皖信用办〔2018〕56号)等文件精神,组织考察时通过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安徽省工程咨询研究院依据公告规定和考察、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和安徽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举报电话,并派专人受理举报等事宜。

  (七)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安徽省发展改革委按照规定报送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