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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合肥庐江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6人)
2023-06-21 21:09:24   地区:安徽   浏览:0

  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如下:

  1.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lj.pzhl.net)下载打印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

  2.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尚未发放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属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

  5.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属2023年7月前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和毕业证书)。

  6.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7.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专项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证书或鉴定表等),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等),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8.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对隐瞒身份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允许参加我县事业招聘考试,并记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相应程序规定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有效递补一次。递补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用,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公告为准。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当场评分、当场亮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可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未达到的不可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