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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锦州市凌河区面向社会招聘区属小学教师公告
2023-06-21 21:34:13   地区:辽宁   浏览:0

  (四)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加试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z.gov.cn)和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发布通知。

  2.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锦州市凌河区教育局参照《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用)》执行,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调阅其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体检和考察的相关要求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z.gov.cn)和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公布。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z.gov.cn)和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凌河区教育系统最低工作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在报名及招聘步骤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报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三)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期间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二)报考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应聘人员要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报考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电话:

  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6—291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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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州市凌河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