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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师范大学招聘公告
2023-06-19 15:45:16   地区:河北   浏览:0

  ③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④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⑤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要求国内毕业生与河北师范大学签订就业协议书,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留学人员要求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有三年及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历,指与应聘岗位类型一致的工作经历。2023年8月31日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正式来我校全职工作。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3年6月(含6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河北师范大学教职工(含各附属单位职工)与应聘人员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请主动向我校人事处报备,相关应聘人员应聘报名5日内主动填写“附件5-河北师范大学本校教职工报备表”报我校人事处,其中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还需另向我校组织部报备,人事处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报学校纪检委(监察处)备案,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s://www.hebtu.edu.cn/)及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hebtu.edu.cn/)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

  (1)网上报名

  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应聘者报名网址和报名时间: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报名系统:(https://rczp.hebtu.edu.cn/),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有关应聘资料,上传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扫描件、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进行岗位申请。

  报名时间:6月16日9:00—6月27日18: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2:00。

  (2)报名程序

  ①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原则,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②网上报名须用电子邮箱申请账号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电子邮箱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③按照系统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即完成报名。

  ④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