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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6-21 21:37:10   地区:广西   浏览:0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4.实施面试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5.成绩计算

  (1)需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没有笔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八)考核

  1.面试结束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考核范围。

  2.考试方式为“考核”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不超过1:3的,按实际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确定考核人选。

  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九)体检

  考核结束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十)公示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方式: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0771—5829868。 

  (三)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考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表2。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联系人:廖艳菲,电话:0771-2182948。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联系电话:0771-550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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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