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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6-19 15:00:23   地区:江苏   浏览:0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四、考核程序

  (一)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设1:3开考比例。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的时间、地点会提前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njts.edu.cn/)上公布,请考生务必关注该网站发布的信息;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不超过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1)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报名时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招聘系统平台上传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均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2)面试。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等。成绩达到7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出现并列,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者的原则确定。

  (二)体检、心理测试、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2023年毕业生须于体检前提交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通知、组织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体检合格、心理测试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三)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者实行人事代理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原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9668028

  联系人:吴老师、赵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9668015

  附件:岗位表.xlsx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