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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池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6-19 15:17:09   地区:安徽   浏览:0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各单位组织考察时要采取工作平台查询、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笔试考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6-33938952023221

  考务电话:0566-2617353

  监督电话:0566-33931012088620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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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池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