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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池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6-19 15:17:09   地区:安徽   浏览:0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6月28日20: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6、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

  7、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紧缺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30日0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笔试内容: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满分120分。

  笔试时间:2023年7月8日上午0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7月6日09:00至7月7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或超过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3: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2023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日该考官(评委)组实际参

  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1.2×0.5+专业测试成绩×0.5合成确定。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九、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