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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简章
2023-06-15 08:46:49   地区:山东   浏览:0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招聘单位应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76267448

  (工作日8:00-11:30,14:30-17:00)

  监督电话: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531-76427586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0531-51708052

  附件:1.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位汇总表

  2.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报名表

  3.报考证明(模板)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13日

  附件【附件1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3报考证明.docx】

  附件【附件2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