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职业院校
2023年济南市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6-15 10:18:24   地区:山东   浏览:0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

  五、考察和体检

  学校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准入查询、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考察人选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问题查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考察人选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按照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进行。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须在济南市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工作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

  已公示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因本人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手续、提交相关材料等,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因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招聘人员及时关注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并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后”“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1—84211553、84219856,监督电话:0531—84235003。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4:00-17:30拨打。

  附件:

  附件1:2023年济南市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3年济南市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