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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黔西南州普安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46人)
2023-06-14 11:13:41   地区:贵州   浏览:0

  3.笔试成绩计算及公布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1.5+加分,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比例以内(含2:1)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未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进行公示。

  (二)现场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

  现场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通知。

  1.现场加分确认

  现场加分对象为报名时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符合加分条件且已选择具体加分项,并经过笔试已取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的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须持下列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加分确认。逾期未办理加分确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并取消其加分资格。

  (1)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统一格式的《报名暨加分申请表》1份。

  (2)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需要提供符合加分原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普安县户籍的退役士兵须持退伍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2:1比例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本人《报名暨加分申请表》一式1份。

  (3)在职在编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须经办人员签字盖章)原件1份。

  (4)报考限截止到2023年6月25日,普安县任职满3年及以上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须持乡镇(街道)出具的任职经历材料(须注明任职起始时间,经办人签字盖章)及相关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截止到2023年6月25日,由省级及以上单位统一选派到我县的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持服务地项目办出具的书面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1份及服务期间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定向到我县且还在协议期内的专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的,需提供订单定向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普安县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近期户口簿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报考限截止到2023年6月25日普安县在职在岗满2年及以上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及以上的乡村医生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普安县卫健局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9)报考限中共党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其属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10)报考限制普安县户籍(或居民身份证号码前六位为522323)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截止到2023年6月12日取得且资格复审时仍属于普安县户籍(或居民身份证号码前六位为522323)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1)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暨加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资格复审合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合格的还需要说明理由),并签上资格复审人员姓名及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