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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黔西南州安龙县教师招聘公告
2023-06-12 17:02:08   地区:贵州   浏览:0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8日09:00-11:00

  2.笔试科目:《本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示地点: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al.gov.cn/)公示。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al.gov.cn/)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相互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览网站发布的信息而造成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资格复审对象

  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根据各招聘职位、招聘人数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2比例确定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材料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3.我县在职在编工勤人员,自收自支教师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县外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本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5.2023年毕业生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予以处理。

  七、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教育类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须达到60分及以上,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二)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经公示后无异议的考生。

  (三)面试相关事宜及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阅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总成绩计算,考试成绩按职位分类统计。

  1.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2.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成绩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al.gov.cn/)公示。

  八、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名单为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各职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三)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三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复检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