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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6-12 17:02:39   地区:山东   浏览:0

  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单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在2023年6月2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6月20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4.缴费

  面试考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应聘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面试报名。网上审核通过人员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弃考,取消其面试资格。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将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5.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面试准考证

  完成缴费手续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6.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2023年6月20日16:00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jyjjsgzc@qd.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考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及联系电话。

  7.网上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各职位通过审核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下午16:00后,6月17-20日每天上午11:00后、下午16:00后分别公布两次。

  三、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市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原则上在7月6日前完成。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说课(讲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部分岗位增加技能测试(见附件)。说课(讲课)、答辩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技能测试主要考核专业实践操作能力。

  (二)面试安排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6月29日12:00--7月2日17:00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通过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见附件)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数超过30人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必要时可分组进行)。初试采用答辩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招聘单位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原则上按照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招聘3人及以上的进入面试人员不低于30人。

  (三)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按照说课(讲课)、答辩、技能测试环节分别由考官打分,每个环节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

  面试采用说课(讲课)、答辩两种方式的,两项满分均为100分,两项成绩分别按70%、3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面试采用说课(讲课)、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的,三项满分均为100分,三项成绩分别按35%、15%、5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原则上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于面试当天通过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说课(讲课)、答辩、技能测试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不进入资格审查范围。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