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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楚雄市青年专业人才引进公告
2023-06-10 09:47:38   地区:云南   浏览:0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考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教育经历加分。

  教育经历加分: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高校毕业的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加3分,B类6所高校毕业的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加1分,本科学段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高校毕业的加2分。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加5分。本硕博阶段可进行累计加分。

  (六)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照担任过校级或院系级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所学专业比赛(竞赛)奖励(或持有所学专业资格证书)、考试成绩较高者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如不能提供证书原件或提交材料与岗位要求不符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相应资格。资格复审合格,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体检由楚雄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办法(试行)》、《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条件,内容包括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求审核应聘人员档案、查询被执行失信记录、违法犯罪等情况。考察期间,若有劳动人事关系纠纷,则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者,方能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

  (九)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在人才引进过程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后,因本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公示有疑异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以上条件其中之一),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一次。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聘用的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根据相关规定,人才引进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

  五、政策待遇

  (一)聘用岗位。聘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关待遇,并按云南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规定进行管理。

  (二)培养选拔。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储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实践锻炼,符合条件的优先选拔任用。

  (三)工资待遇。执行提前转正定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高定一级)。

  六、纪律与要求

  (一)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参与整个招聘监督工作,维护招聘工作公正性、严肃性。

  (二)考生相关要求

  1.应聘者须填写正确有效联系方式,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不按时参加招聘各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应聘者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不论在任何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违反招聘纪律、涉及伪造或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等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如拟聘人员属于2023年毕业生,2023年7月31日前未能取得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况的,以及约定时间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

  (一)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