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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宁市邕宁区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免笔试)
2023-06-10 09:54:16   地区:广西   浏览:0

  南宁为及时补充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人社厅 自治区编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市委编办 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南宁市邕宁区计划面向社会免笔试公开招聘4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免笔试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6.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7.本次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6月15日(如18-35周岁,为1987年6月16日至2005年6月15日出生)。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6月15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8.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9.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10.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曾通过协议培养、定向培养、直接考核等规定的优惠政策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且目前仍在约定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无约定,按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计);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16日、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6月17、18日为周末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事业股404室(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

  4.报名所需材料

  (1)南宁市邕宁区2023年免笔试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