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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毕节市威宁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03名)
2023-06-09 11:47:49   地区:贵州   浏览:0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需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修改。

  4.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19日9:00至6月23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371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网上缴费结束后,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威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岗位计划取消的,办理退费手续。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7月21日9:00至7月27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371打印笔试准考证(统一用A4纸打印)。

  6.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857-6232557(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笔试

  笔试工作统一在威宁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一)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2023年7月29日上午09:00-11:30。

  (三)笔试科目:详见《威宁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总分为15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威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无效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威宁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威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招聘简章》、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递补时出现分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或复审递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2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