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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揭阳普宁市招聘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专员公告
2023-06-08 09:03:56   地区:广东   浏览:0

  现场资格审核后,考生须在报名表背面“报名人员承诺”一栏签名,承诺保证填报资料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面试采用线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时间及具体事项将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六)体检。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要求执行。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或选聘人选。

  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选择聘用单位。报考岗位的招聘单位个数有两个以上的,选聘人选必须参加现场(或线上)公开选择聘用单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依次选择具体聘用单位。不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或线上)参加选择聘用单位或有到现场(或线上)而不选择聘用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按规定选择具体聘用单位的人员,列为考察对象。

  选择聘用单位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

  (九)公示。拟聘用对象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三份。

  (十一)递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名次依次递补。递补仅集中进行一次。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及管理使用

  受聘人员为普宁市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其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符合《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普宁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公告》有关规定的,可享受相应待遇。

  对工作表现突出、有发展潜力的人才,符合规定的,可优先提拔或晋升职员等级。受聘人员应在所聘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含试用期1年)方可调动。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招聘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663-223914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