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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保定蠡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1名)
2023-06-06 16:29:22   地区:河北   浏览:0

  4、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1、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被举报取消聘用资格的或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决定是否聘用。

  3、对公示无异议并明确岗位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按照党群、政府序列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及管理

  根据《拟聘人员通知》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1、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2、报名资格条件向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向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咨询。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2)等处理。

  3、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312-6210229,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312-6210996,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附件:

  1.保定市蠡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