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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季度重庆市忠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公告
2023-06-05 09:00: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组织笔试的岗位

    无专业技能测试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2/3×50%+综合面试×50%;

    有专业技能测试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2/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25%。

    2.未组织笔试的岗位

    无专业技能测试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有专业技能测试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人选的确定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职称、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人选出现缺额的,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面试各科成绩不低于70分的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和递补次数由忠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结合考生考试成绩研究确定。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忠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忠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生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和递补次数,由忠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需递补的,按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