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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3-06-05 11:21:13   地区:江苏   浏览:0

  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B01-B07岗位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3年6月11日9:00-16:00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至2023年12月11日)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考试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所有材料的原件。

  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将在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应聘人员请及时查看,并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应聘的,均作为放弃应聘处理。

  (二)考试方式

  1.A01-A02岗位

  考试方式:面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2.B01-B07岗位

  (1)若每个岗位报名成功人数少于6人,考试方式:微型课+面试。

  ①微型课主要考察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微型课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微型课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②面试主要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总成绩=微型课成绩×60%+面试成绩×40%

  (2)若每个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达到6人及以上,考试方式:笔试+面试。

  ①笔试主要考察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②面试以微型课形式进行,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告知考生。

  4.微型课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5.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在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告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