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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中共文山市纪委市监委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3-06-05 09:03:18   地区:云南   浏览:0

  六、公示、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文山市纪委市监委及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资格审查,笔试、专项测试及面试成绩,体检及政审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文山市政务网http://www.ynwss.gov.cn/(稳岗创业栏)、微信公众号“文山州就业促进会文山劳动力市场”及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8月上旬,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可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3.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文山市纪委市监委按法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2年签订1次,试用期2个月,由文山市纪委市监委管理使用和考核,在签订合同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须自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工作于2023年8月中旬完成。

  七、待遇保障

  基础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1000元、岗位津贴1640元、五险一金1857.82元,合计5997.82元,扣缴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后实发工资约为4100元,试用期工资按月工资的80%发放。聘用期内,受市纪委市监委安排因公出差所产生的费用,由市纪委市监委参照在职职工标准报销。

  八、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考生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2.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上述公布的网站或公众号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信息或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本人自行承担。

  3.无论是笔试、专项测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每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如招考工作有变动,以后续发布的公告为准。

  5.笔试、专项测试、面试、体检及政审在其中一个环节自愿放弃的,需填写《中共文山市纪委市监委2023年招聘编外人员自愿放弃申请表》交至文山市纪委市监委,如有违反,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6.文山市纪委市监委因不可抗力因素(单位机构改革或国家政策调整等变化)不再聘用编外人员的情况下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1.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2.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造成严重影响的,除解除劳动合同外,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3.文山市纪委市监委干部监督室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督报举报电话:0876-2128203。

  本公告由文山安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6-2828997

  附件1:中共文山市纪委市监委2023年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中共文山市纪委市监委2023年招聘编外人员考试报名表

  中共文山市纪委市监委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