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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3-06-02 16:17:53   地区:山东   浏览:0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每批次每人限报1个岗位,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网上报名提交材料后,报名人员须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如下:

  ①报名表(附件3),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色背景)。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备注栏内注明“本人为x年x月毕业即参加社会招收规培且于x年x月住培合格的xx专业人员”“本人为于x年x月住培合格的xx专业人员”。

  ②经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4)。

  ③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

  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的,还需提交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方向说明等相关材料之一。

  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还需同时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说明。

  ④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⑤初级专技岗位还需提供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学段的成绩单。

  岗位对上一学段院校、专业有要求的,还需提交上一学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⑥按照新旧专业对应关系应聘的人员,要写出情况说明。其中,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有“(部分)”字样的,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的情况,应聘人员还需提交能说明所学具体方向的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⑧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可暂时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说明(可参照附件5样式出具)之一。对2023年应届国(境)外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需于2023年9月31日及以前补充学历学位认证书。

  ⑨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对有规培合格要求的岗位,需提交说明规培合格的有关材料或说明无需进行规培的有关材料。

  证书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公布文件、登记表等材料。

  ⑩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可参照附件6样式出具)。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应聘说明(可参照附件7样式出具)或解聘说明。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说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人员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说明或解聘说明。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最迟于考察或体检时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⑪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专业要求工作经历的有关说明材料及以下与工作经历相关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以此计算工作时间:

  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

  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及退伍证;

  公务员登记表或招考录用手续之一;

  事业单位聘用登记表或招聘录用手续之一。

  招聘岗位要求的从事具体岗位(专业)工作情况在上述材料中无法体现的,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方式: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发送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12日8:30-2023年6月15日11:00。

  3.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提供咨询服务,并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条件且报名材料齐全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报名人员须及时查看邮箱、接听电话,未按时提交补充材料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