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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营市东营区优秀人才选聘公告(21人)
2023-06-01 17:21:10   地区:山东   浏览:0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选聘计划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评价范围且达到考核评价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首轮考核评价结束后,区优秀人才引进主管部门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对进入考核评价范围的人员进行调剂选聘。

(五)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或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期5年。在服务期内,发放住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最低服务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有关选聘信息将通过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yq.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546-8268687

附件:2023年东营区优秀人才选聘岗位计划表.xls

东营区优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原标题:2023年东营区优秀人才选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yq.gov.cn/art/2023/5/31/art_44055_10352489.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