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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毕节市金沙县招聘高中(中职)教师简章
2023-06-01 17:33:38   地区:贵州   浏览:0

  4.金沙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印章。在职在编人员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示。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各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面试、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进入面试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原件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具体详见金沙县人民政府网。

  4.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并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面试成绩、总成绩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公告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作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公示、聘用及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