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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华中师范大学黎安滨海学校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工作公告 (第一号)
2023-06-01 17:34:35   地区:海南   浏览:0

  试讲和答辩。按不同学科岗位分组,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现场给定试讲题目,准备时间30分钟,试讲10分钟以内,占面试总分80%。试讲后答辩,答辩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学方法、教师职业素养等方面,由考官提问,考生现场回答或展示,5分钟左右,占面试总分20%。

  (2)面试的组织工作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或“陵水教育”公众号上向社会发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予聘用。

  (六)综合成绩与拟聘用人选的确定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计入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考生的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通过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或“陵水教育”公众号上向社会发布。

  如报考同一岗位的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如下办法确定:

  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方式另行确定。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职数和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八)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和资格条件进行考察。审查个人档案和各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材料,查询无性侵和违法违纪等记录,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心理健康状况、道德品质等各方面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供个人全部审档材料的,考察不合格的,提供虚假材料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或“陵水教育”公众号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十)聘用

  1.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档案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与原聘用单位有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均由拟聘用人员自负。

  2.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往届毕业生试用期半年。档案关系统一转至陵水县教育局。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给予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4.对不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或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经教育无效,不适合继续任教的,及时将其解聘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