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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梧州职业学院(第二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6-01 17:38:24   地区:广西   浏览:0

  在职人员、定向、委培人员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须提供有用人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人员,提出申请和承诺,经同意,可在面试通过后,进行考察前提供,若未能提供按自动放弃岗位);离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离职证明材料。

  (二)网上资格审查

  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试人选,通过电话及邮件通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因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出现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

  (三)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前,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工作小组核对原件无误后收取复印件,应聘人员方可进行面试抽签。

  (四)面试

  1.面试时间:以2023年6月18日学院官网发布面试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以2023年6月18日学院官网发布面试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

  (1)专业技术岗位1主要考察报考者对高校党建设知识的掌握水平和对学生管理知识的掌握水平。

  (2)专业技术岗位2-7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教育教学业务及潜在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教学基本功等。

  4.面试方式

  (1)专业技术岗位1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为15分钟。

  (2)专业技术岗位2-7采用试讲的形式,由考生自选相关专业的高校教材备课试教,进行15分钟的试讲(请准备试讲教案一式七份,教案需设计2节课的内容)。

  5.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值为100分,该岗位面试结束40分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6.面试考点的设置

  面试考点设面试考场、考生候考室、考生考后休息室、考务办公室等,与面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场,除引导员、侯考室工作人员之外,任何人不得进入考生侯考室。

  7.面试纪律要求

  (1)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2)应聘人员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按规定时间到达侯考室,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计0分。

  (3)教案中出现考生姓名、现任职单位等信息面试成绩按0分处理。教案中出现涂改、特殊标记,面试总分扣3分。

  (4)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考官、考场工作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交各考场监督员统一保管;考生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与面试不相关的个人物品交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候考室工作人员、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考务办统一保管。

  (5)听从指挥,服从封闭管理,控制活动范围,维持面试秩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确保安全、安静和保密。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面试成绩公布后,按招聘计划,择优签订就业协议。面试成绩分数线为70分,如商谈后排在拟录用岗位首位的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录用,则顺延与下一名次应聘者商谈,以此类推。面试成绩分数低于70分不再顺延。

  (六)考察

  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经历及能力等方面情况的考察。

  (七)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付。学院和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社部门联系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学院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市人才网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人员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一经录用,服从工作分配安排。

  3.招聘考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用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