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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招聘公告
2023-06-01 09:54:45   地区:北京   浏览:0

  四、笔试

  (一)资格审查。考生提交相关材料后,我单位结合岗位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人选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确定为参加笔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进行下一步环节,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三)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考试采用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如有考生放弃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时间,原则上截止到面试前1天);达不到1:5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

  以面试成绩的60%和笔试成绩的40%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排序确定1名考察人选,实行等额顺序考察。进入考察人选统一安排体检,体检在校院指定的入职体检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

  如有考生在体检及考察环节放弃应聘,或体检、考察结果不适宜入职的,将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同时,要求放弃的考生提交自愿放弃聘用的书面声明(应聘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在空白处注明:书面声明、考生姓名、因何原因自愿放弃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共产党农业农村部党校)某某岗位招录资格。考生签名、落款日期等)。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和校院外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并报批准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及个人简历。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提供材料信息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通过初审后,报名信息将不得修改。

  (二)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发送指定邮箱;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我单位视其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对进入笔试、面试和考察阶段的应聘人员,我单位将电话通知本人,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导致我单位未能取得联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我院对所有应聘人员的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五)如有问题,应聘人员可向校院人事处刘老师咨询。电话:010-59197536(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共产党农业农村部党校)

  2023年5月3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校院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校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