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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招聘4人公告
2023-05-31 09:13: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上海 浏览次数: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器械长三角分中心)为国家药监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协助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开展长三角区域内医疗器械审评事前事中沟通指导、申请注册的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和进口医疗器械产品的技术审评,以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抽查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对象

社会在职人员。有关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要求见《国家药监局器械长三角分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格。

(三)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能条件。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应聘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五)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的,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等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各类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处于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28日24时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符合岗位条件报名的人员下载《国家药监局器械长三角分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和《国家药监局器械长三角分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3),如实填报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ydmdsy@cmde.org.cn。邮件标题和报名表电子版统一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报名人员姓名-专业”。本次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简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集体户口需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现工作单位工作证明及符合岗位工作年限要求的证明。请将上述材料扫描作为邮件附件一并提交。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参加笔试。

开考比例(即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为5: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研究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具体情况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药监局网站、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网站及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通用知识、医疗器械专业知识、英语。

笔试前组织现场资格复核,对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到场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以实际到场人员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