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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南信息科技学院筹建处(河南理工大学鹤壁工程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
2023-05-31 09:28:48   地区:河南   浏览:0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电话通知递补人员,不再另发公告)。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包括本人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按照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河南理工大学鹤壁工程技术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招聘过程中应聘者须按时提交所需材料,否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九、相关待遇

  引进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全市统一标准。非鹤壁市及所属县区企事业单位调入或招录的人员,同时可享受如下政策待遇。

  (一)生活补贴

  博士及正高职称人员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及副高职称人员每人每月1500元。

  (二)住房安居

  1.在鹤壁市行政区域内无住房的新引进人员,为其提供高层次人才公寓周转住房一套;

  2.在我市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博士及正高职称人员10万元,硕士及副高职称人员5万元购房补贴;

  3.尚未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且未承租人才公寓周转住房的,给予博士及正高职称人员每人每月1200元、硕士及副高职称人员每人每月800元的租房补贴。

  引进人才只能享受一项住房保障政策,不能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三)子女入学

  在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可在市、县两级公办优质中小学校、幼儿园就读入校(园);高中教育阶段,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3年并参加中招的,可享受“分配生”待遇;申请高中转学到我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可选择同一层次普通高中申请就读。

  (四)安家费

  博士及正高职称人员给予安家费30万元,副高职称人员给予安家费15万元。

  (五)职称聘任

  不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内聘为副教授;已经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内聘为教授。

  (六)科研启动经费

  以项目资助形式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其中工科、实验性理科类博士10万元;文科、非实验性理科类博士5万元。

  (七)配偶及子女就业

  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及子女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经公开招聘、直接考核等方式,可择优安排到市直事业单位就业。

  高层次人才配偶及子女不符合上述学历要求和引进条件且需要解决工作的,按照人事代理形式安置到学院工作,与在编在岗教职工实行同工同酬,或推荐到我市重点企业工作。

  (八)其他

  高端人才实行“一人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协商引进待遇。

  十、纪律监督与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