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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招聘辅导员公告
2023-05-30 12:38:09   地区:广东   浏览:0

  (1)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获得笔试资格。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届时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gpnu.edu.cn/)和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xsc.gpnu.edu.cn/)公布。请应聘人员届时登录查看,不再另行通知。获得笔试资格人员请登录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辅导员招聘系统(https://fdyzp.gpnu.edu.cn)打印准考证。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阶段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复审结果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资格复审通过方可进入面试,如因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等,导致面试人选空缺,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笔试。笔试采用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辅导员职业能力及相应业务水平,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果发生笔试成绩相同情况,则成绩相同人员视为并列名次。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和学生工作部网站公告。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内容为高校辅导员工作所涉及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75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列入体检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参加体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和学生工作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全过程,如有不符、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情况,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

  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个人放弃聘用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在同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825667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

  监督投诉电话:020-3826540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

  附件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doc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