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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洛阳市市直学校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公告
2023-05-29 11:33:47   地区:河南   浏览:0

  报考同一职位并在一个面试组面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等于面试现场成绩;报考同一职位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除加权系数4舍5入保留3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若某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则该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若某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招聘计划,则该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2)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排名。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主要考察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社会信用纪录等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同时,根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检会〔2019〕5号)文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查询。因考生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a职位且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在洛阳市教育局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根据教育局通知进行选岗(具体以公布的选岗办法为准)。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除聘用关系。新聘用人员在单位的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3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6年内不允许调动工作。新聘用人员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聘用后(以聘用文件为准)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概不负责。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通知、公告均在洛阳市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

  (二)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招聘公告相关内容,确定本人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6:00-22:00),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