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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使用人员总量控制数招聘公告
2023-05-29 11:36:18   地区:河北   浏览:0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hebcpc.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hebcpc.cn)人才招聘栏公布招聘过程中各环节的具体事宜,请考生及时查看信息,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同时也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必要时联系通知有关事宜。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110083(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5110085(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点击下载>>>

  附件1:2023年使用人员总量控制数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试行).doc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