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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常州市武进区民办中小学招聘教师公告
2023-05-25 14:46:32   地区:江苏   浏览:0

  五、考察

  招聘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武进区教育局负责监督。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聘用期间的薪资待遇不低于本区同级同类事业编制教师,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享有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培训进修、假期、工会福利等待遇,具体以劳动合同为准。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6306609

  招聘网报系统咨询:0519-86310911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6318253

  八、本公告由武进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常州市武进区民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