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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金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3-05-23 10:21:04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在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四)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

  (五)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拟定于6月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考务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资格复审工作由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的高低与招聘计划数1: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优先条件进行筛选(优先条件参照《岗位需求表》中“其他条件”),优先条件相同的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选。本次招考取消面试环节,按照笔试成绩的高低以及岗位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考生必须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体格检查表》,同时签订考生承诺单。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应聘资格,依次递补。

  (三)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需考生亲笔签字;

  2.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4.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

  5.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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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现为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24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五)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七、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工作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