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组进行考察时(其中,应届海外留学人员主要采取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工作)表现、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留樊意愿等情况。同时,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材料进行审查。考察中,对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引进条件或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考察对象中途放弃、不符合引进条件或有影响引进情形等导致考察人选缺额的,经引才办研究,该岗位可按专业组别、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相关名单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樊城发布、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体检。根据岗位需求,按照考察及复核考生报考资格合格的情况确定拟引进对象名单,并组织拟引进对象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分专业按考察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生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经区委审定后,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樊城发布、襄阳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往届毕业生公示结束后即办理手续,正式报到上岗;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办理手续,并报到上岗。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专项引进紧缺人才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引进人才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考试和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710-12380(转10)。
(三)本公告由樊城区专项引进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工作日时间咨询电话:0710-3426669。
附件:
附件1:樊城区2023年专项引进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xlsx
樊城区专项引进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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