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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所辖学校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教师
2023-05-22 23:45:51   地区:江苏   浏览:0

  新北区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五、选岗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参加选岗,选岗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将在新北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另行通知。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参加选岗。选岗时,现场根据所报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岗。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名单将在新北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录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录用

  本次招聘的中小学教师(不进编)实行编外合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参照企业人员标准参加社会保险,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享有与同类事业编制人员同等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待遇。

  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考生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1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实行失信惩戒。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经查实的,或者无正当理由违约的,或者拟聘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根据《常州市教育系统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纳入常州市新北区教育系统失信惩戒名单,失信惩戒期3年,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在失信惩戒期内取消其再次报考常州市新北区教育系统的资格。

  八、招聘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5177992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127371

  九、本公告由新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9日

  附件:附件:学科岗位简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