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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包头市九原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名)
2023-05-22 10:50:25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正式列编工作人员共10人。具体情况详见《包头市九原区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要求

  1.国民教育序列2023届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2.具体学历、专业、年龄及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部分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以岗位表为准)。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7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9)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国(境)外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招聘岗位表》无特殊说明的,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即2023年5月26日前取得。

  2.定向岗位人员范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的通过“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吸纳大学生到公共服务领域服务的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包头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的通过“就业启航专项行动”招募的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社区工作者”是指:目前九原区在岗在职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在社区工作3年及以上,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1年,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

  3.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者须为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以项目人员身份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对符合岗位其他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部分岗位要求报考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