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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营市教育局局属部分学校招聘公告
2023-05-22 10:56:54   地区:山东   浏览:0

  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单位在招聘简章上明确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东营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八、其他事项

  东营市教育局局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46-8337171

  附件:1.2023年东营市教育局局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2.2023年东营市教育局局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东营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