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六盘水盘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24名)
2023-05-18 12:53:14   地区:贵州   浏览:0

  (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三)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除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外,还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转业)证。

  (四)报考定向招聘“限退役军人报考”职位的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转业)证。

  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事业单位诚信报考承诺书。

  资格复审贯穿事业单位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市招聘办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取消及减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后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复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综合类及卫生类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中小学教师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中小学专业科目》×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也相同,由市招聘办另行组织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市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人发〔2004〕1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