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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大庆市大同区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
2023-05-16 21:40:43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5.面试其他要求。2023年06月16日上午8:30—11:30,到大庆市大同区卫生健康局315室领取面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果面试成绩也出现并列,需进行加试。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有无犯罪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进行公示。同时,由区卫生健康局复核汇总,上报省卫健委和省人社厅备案。由省卫健委在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正式上岗时间为9月1日。

  1.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区卫生健康局、区人社局、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区卫生健康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4.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区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人才服务机构应免费为聘用人员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5.聘用人员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经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所属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六、有关说明

  1.报考人员须时刻关注大同区政府网(www.dqdt.gov.cn)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大庆市大同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459—6170016。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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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岗位计划表

  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大庆市大同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