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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2023-05-15 21:46:21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以邮件形式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2023年5月23日17:00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反映,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反映或提供相关材料的(以电子邮件时间为准),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2)的岗位,原则上取消录取计划。在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招聘单位官网予以公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3.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及复印件等材料;

  4.获奖证书;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6.与报名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证件、证书等材料现场审查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工作特点,面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应用、岗位专业(业务)能力水平以及潜能。

  参加面试人员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由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的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由招聘单位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