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招聘岗位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待笔试成绩公布后通知,初定于笔试结束后当日下午,并将结合笔试报名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http://rsc.zjnu.edu.cn/),请应聘人员特别留意。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入职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zjnu.edu.cn/,人才招聘、公示公告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9-82282319(浙江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1952129(许老师、徐老师)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125号
邮编:310012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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