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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深圳市坪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公告
2023-05-15 13:05:42   地区:广东   浏览:0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备案。经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组织部备案同意聘用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除另有规定外,招聘的其他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5月22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3年5月22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关系请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4)。

  (二)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其中的教学经历指学校教学经历(经深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经历,可视为相应学段相关学科的任教经历)。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四)本公告(不含《招聘岗位表》)所称公办中小学,是指深圳市、区全日制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艺术、体育学校。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六)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zpsq.gov.cn/;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z.gov.cn/;

  (七)咨询电话: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0755)84622637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坪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面向社会人员)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4.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

  5.深圳市坪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

  (以上附件可从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网站下载)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2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坪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面向社会人员).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doc

  附件4: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docx

  附件5:深圳市坪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解答.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