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6月3日。笔试考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1.根据招聘计划,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参加面试。
3.如面试对象在面试前2天明确放弃参加面试,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水平测试和试讲两部分,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全部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在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嘉兴市妇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七)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学历证书,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办理报到手续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妇联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妇联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事宜将在嘉兴市妇联网站(http://sfl.jiaxing.gov.cn/)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573-82571375,82097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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