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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淄博市沂源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
2023-05-11 11:46:29   地区:山东   浏览:0

  招聘专业的审核一般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暂按就业推荐表或相关材料上注明的专业进行审核。招聘岗位要求门类、一级学科(类)的,相应门类、一级学科(类)下所有专业毕业生均可应聘。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按照新旧专业对照关系应聘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个人简介,须填写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情况,不要有间断。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夫妻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各环节信息及拟聘人员公示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由招聘单位进行初步审核。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报名期间(含节假日),招聘单位根据初审情况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审核结果。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说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3.取消、核减计划。报名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网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1)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取消招聘岗位或核减招聘计划。最终报名通过情况、计划取消、核减情况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初试、现场资格审查与面试

  初试、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具体组织方式、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等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信息。

  1.初试。报名、初审结束后,根据岗位报名人数决定是否增加初试环节,初试的具体形式及相关要求以初试公告为准,若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初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2.现场资格审查。初试结束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具体要求以现场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面试。本次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拟聘用人员的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成绩相同,按加试确定排名顺序,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三)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不超取消、核减后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其中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后进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后进行。具体人员名单和考察体检要求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