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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唐山市曹妃甸区选聘高层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3-05-10 15:33:46   地区:河北   浏览:0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考核

  拟聘人选体检合格后,由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实施相关考核工作。按职责分工,根据公告的相关内容和《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的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审核人事档案,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合格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与唐山市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签订《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考核不合格的,截至2023年7月31日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审档不合格或者在入职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曹妃甸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及公示期满后各种原因导致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选岗

  结合岗位需求,拟聘人员在选择单位时按所报专业类别、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成绩相同者,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先后顺序。

  (八)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聘用

  拟聘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唐山市曹妃甸区编制、人社、教育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在曹妃甸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调出曹妃甸区教育系统。

  五、其他事项

  1.本方案由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3.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特别提示: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315-7333010(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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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市曹妃甸区2023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唐山市曹妃甸区2022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

  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