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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安庆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2023-05-09 15:16:43   地区:安徽   浏览:0

  八、签约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我校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应聘人员须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或拒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九、有关事项

  (一)关于递补。因考生体检、心理健康测试、综合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放弃签约和报到造成招聘岗位缺额,可以对照应聘考生总成绩排序在规定时间进行递补1次。

  (二)强化监督。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6-5300222,监督邮箱:jiwei@aqnu.edu.cn

  (三)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倪老师、闫老师

  联系电话:0556-5306211、5301639

  通讯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人事处邮编:246133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安庆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表.doc

  安庆师范大学

  2023年5月5日